2011年12月29日

[新聞] 座位被佔走 小六生拿美工刀刺殺造成氣胸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校園驚傳濺血意外!一名國小6年級的男同學,因不滿同學在美勞課時,搶了他的座位,他竟拿起美工刀刺傷對方胸部,造成血胸,所幸送醫後急救已無生命危險。但受傷男童母親對於兒子遭同學刺傷,表示對於學校發生這樣的事件,擔心孩子的在校安危;家長對於對方同學不小心刺傷的說法感到質疑,不排除提告。

這起國小學生因為上美勞課、而發生刺傷對方的事件,發生在26日下午2點。彰化縣秀水鄉一所國小的小六班級,在上美勞課的時候,鄭姓男童不小心坐到許姓同學的座位,許童要求鄭童起來,但鄭童不願意,兩人因此發生爭執。不料許童突然拿起美工刀,往鄭童身上刺去,不但劃傷鄭童的手,刀子還刺進胸部。

鄭童當場血流如注,老師發現趕緊將他先送保健室急救,隨即叫救護車。鄭童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後,醫師檢查出有血胸情況,學校也立即通報鄭童家長到醫院。鄭童母親看到兒子送醫急救,當場哭了出來。醫師表示鄭童的傷勢,在右前胸乳頭下方1公分的穿刺傷,診斷有血胸情況,經放致胸管引流血水,所幸已無大礙。

鄭童母親表示,當初接到學校通知兒子受傷送醫,她當時嚇得不知所措。到醫院後看到兒子因為傷勢嚴重造成血胸,她當場哭了出來。事後詢問學校老師,老師僅表示是同學們的嬉鬧玩耍,才會不小心「劃傷」;拿美刀刺殺的許童,也直呼是「不小心的」。但鄭童母親質疑學校和許童的說法,她表示現在兒子睡覺時都會做噩夢,她將是兒子的傷勢,再決定是否對許童和對方家長。


原文網址: 座位被佔走 小六生拿美工刀刺殺造成氣胸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12/29/91-2771011.htm#ixzz1htwl7I2B

2011年11月19日

[新聞] 生攀岩摔傷脊椎 政大附中賠247萬

【張欽╱台北報導】2年前就讀政大附中高三的黃姓同學,上攀岩課時不慎重摔落地傷及脊椎,導致彎腰困難,經鑑定喪失3成勞動力,黃生父母認為老師現場軟護墊不足,憤而訴請國賠5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老師確有過失,昨判校方須賠247萬餘元。

認體育老師疏失
黃姓同學前年11月間上體育課訓練攀岩時,不慎摔落地面脊椎受傷,黃生父母認為現場護墊不足,且老師僅1人無法兼顧24名同學,憤而請求校方國賠500萬元。
法官審理認定,老師未在地面鋪設足夠的防護軟墊,造成同學意外受傷有疏失,且黃生經鑑定傷後喪失約3成勞動力,審酌後判校方要賠黃家共247萬餘元。

校長接送上下學
政大附中校長室祕書溫宥基得知判決結果後說:「收到判決後,學校會決定是否上訴。」
溫宥基表示,學校的攀岩場地與課程都符合標準,案發後校方已經盡全力照顧黃生,校長及主任還輪班接送黃生上下學,甚至輔導他順利畢業,不清楚為何黃家還要求國賠。」
今年19歲的黃姓同學已經就讀大學,黃家昨天拒絕受訪。

2011年11月17日

[新聞] 建置「黑暗地圖」 避開危險區域 (100/11/14)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專題報導】

最近不少大學校園安全亮紅燈,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黃富源指出,不少大學校園安全硬體相當不錯,但駐警的巡邏技巧則有進步空間;校方還應建置校園的「黑暗地圖」,提醒學生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避開危險區域。
黃富源指出,他考察多所大學,包括台師大等,校園安全相關硬體、管理等都不錯,但最近仍傳出多起襲胸之狼,大學校園需要「止於至善的安全管理」,時時刻刻都需要再精進。
他表示,學校應將校園「黑暗地圖」做起來,也要告訴教職員工和學生,以避開危險區域。「黑暗地圖」就是校園死角,在硬體上要想辦法補足,減少危險,例如種花種草讓人進不了,或加裝感應式燈光,經過時燈會自動亮起來,或設置攝影機等。
不少校園都有駐警巡邏,黃富源說,有的大學駐警人力不足,校園會成立守護隊,加入員工或男同學等一起巡邏,因校園是師生共有,成員也會有參與感。
黃富源說,如果只是定時及固定路線巡邏,被歹徒發現後,避開後仍可犯案,巡邏就沒效果。定時、不定時或定線、不定線的巡邏是專業的技巧,建議大學可向警察局等專業單位學習,有巡邏的專業技巧後,即使人力有限,也可發揮很大功效。
校園安全光靠學校是不夠的,學生也要自保。

[新聞] 校園去陰暗 各校總動員 (100/11/14)

校園安全亮起紅燈,各校除加裝監視器,校方更加強巡邏,希望校園安全零死角。

台大主秘張培仁表示,學校這學期計畫邀請學生會代表一起會勘,查出校內共有哪些陰暗角落,之後將裝設一百二十一隻監視器,預計明年二月完工。

政大校園安全中心表示,新生訓練時,校方都會發給學生一張「校園安全緊急聯絡電話卡」,學生發現異狀,就能和學校連繫。校安中心表示,學校也和電信業者合推學生優惠方案,手機直播分機,就能免費接通校安中心。

東海大學因校園占地廣闊,安全死角多,學校這學期開始在著名的相思林增設「安全走廊」,除照明光亮,沿途還設置十一具「緊急話筒」,學生一旦遭遇危險,可立刻撥打校安中心,值勤人員三分鐘就能到達事發地點。

號稱「無圍牆校園」的新北市淡大,因學校「公園化」,共有二十一個出入口,包含大門、側門、球場旁、學生餐廳、大學城等均有出入口,管理困難。學校在圖書館兩側增設感應燈,補強照明,也加強夜間巡邏車,除了二十四小時駐衛警巡邏,每小時也有工讀生騎車巡邏;同時有「夜間護送」服務,只要超過午夜十二時,女學生就能撥打接送電話,由工讀男學生送回宿舍。

[新聞] 啦啦隊拋接失手 大二女生摔死 (100/11/08)

發生啦啦隊拋接失手意外的中國科技大學新竹校區籃球場。(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黃美珠、蔡孟尚、謝武雄、梁偉銘、洪美秀/綜合報導〕昨天發生國內第一起競技啦啦隊員在拋接過程摔死的不幸意外!

為中國科大校慶準備
中國科技大學新竹校區資工系二年級學生、也是系上啦啦隊員的馮書慧,為了準備十三日的校慶啦啦隊比賽,與其他啦啦隊成員五日上午移到水泥地的室外籃球場練習,教練江慶祥認為隊員技巧已純熟,竟將保護軟墊撤走,全隊在進行「籃型拋接」時,馮書慧被拋高到三公尺,還向前拋歪了一公尺遠,致她後腦勺直接撞地, 送醫急救延至昨天不治;江慶祥因未善盡現場保護責任,被新竹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裁定五萬元交保候傳。

2011年11月10日

[轉錄] 來自校園的傷害:校方未實施暴力 為何卻被判賠償

 由于種種原因,學生受到來自校園的傷害事件總是時有發生,而學校往往沒有實施任何暴力,但最終卻被法院判決賠償,這是為什麼?

    外人進入,學校監管不力應擔責
    【案 例】 2011年2月21日,9歲的小學生小鵬與小涵在教室拐角處不慎發生碰撞後,小鵬仗著身高馬大,蠻不講理地對小涵就是兩耳光。小涵氣不過,遂打電話叫來其兩個表哥“報仇”。兩個表哥從進校門起,未受到任何盤查,徑自通過小涵找到小鵬,對小鵬就是一頓暴打,致使小鵬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花去醫療費用3233元。後小涵曾要求校方賠償,但被拒絕,理由是小鵬自己先惹事,傷也不是學校或老師打的。
    【點 評】 學校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也指出:“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即對來自校外人員的傷害,除非學校已盡管理職責,否則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而本案中,小涵的兩個表哥並非該校學生和工作人員,卻能隨意進出學校、隨意尋找小鵬、隨意對小鵬實施毆打,足于說明學校管理混亂,未能盡到相應職責,故必須在過錯范圍內承擔約20%的補充賠償責任。
    
     課外活動,場所存在隱患應賠償
    【案 例】 2011年3月3日上午課間休息時,11歲的小月邀小蕾一起去玩雙杠。不料,小月在雙腳壓在雙杠一邊下方,大腿固定在雙杠另一邊上方,抱頭引體上下運動時,因靠腳一邊的杠桿螺絲嚴重磨損脫落,小月被重重摔在地上,臀部、頭部不同程度受傷。面對4600余元醫療費用,學校堅決拒絕賠償,理由是小月在沒有老師帶領、指導下,私自去玩具有一定難度的動作,且事先未對設施進行必要檢查,應自食其果。
    【點 評】 學校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四、九條分別規定:“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九條也指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學校在校內放置相關體育設施,目的無疑是為了方便全體師生在上體育課或課余時間鍛煉,而不必受“老師帶領、指導”限制。同時,學校有義務對之進行經常性維護和管理。而螺絲嚴重磨損脫落,表明學校平時未盡職責。
    
     課堂打鬧,教師擅離職守難免責
    【案 例】 2011年4月1日上午上課時,由于好友打來電話,幼兒教師李某遂走出教室接聽。調皮的6歲幼兒小悅和小琳乘機打鬧起來。期間,小悅因絆倒,頭部撞到課桌而受傷,花去醫療費用2800余元。後小悅的父母要求學校(私立)賠償,但遭到拒絕。理由是小悅受到的傷害,完全是其違反課堂紀律所致,應自負其責。而教師李某在上課時接電話也違反了學校的規章制度,小悅的父母理應向李某索賠,學校不應代人受過。
    【點 評】 盡管如此,但同樣學校難辭其咎。

    一方面,《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指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處在好玩時期的小悅和小琳,活潑愛動、自我約束能力薄弱合乎常理,學校理應承擔更多的教育和管理責任,而其教師卻在課間外出接電話,導致沒有及時有效制止打鬧行為,明顯表明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另一方面,《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故小悅的受傷雖與李某有著直接關聯,但仍必須由學校擔責。至于學校擔責之後是否向李某追償、追償多少,則與小悅無關,而應另作他論。(來源\青海日報 文\顏梅生)

2011年10月25日

[新聞] 建教生倒強鹼 濺臉恐毀容 被廠商調去搬物 「自己走回家」

【呂仁欽、黃仲明╱新北報導】新北巿一名在食品廠實習的建教生,日前與員工合力將一大包「鹼片」(氫氧化鈉)倒入水槽稀釋成清潔劑時,整包鹼片滑入水裡「轟」一聲爆炸,強鹼水四濺導致員工眼睛受傷險失明,建教生則頭臉灼傷有毀容之虞,學生父親怒斥廠方讓兒子從事危險工作,雖廠方表達願意負責,但他說:「我不要賠償,把我兒子的臉還給我就好了!」

「轟」一聲爆炸
發生工安意外的統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萊爾富、OK的食品供應商。受傷的蔡姓學生(十六歲)就讀北巿一家高職餐飲科,今年十月才在校方安排下到統皓工作,原本在包裝部門工作,後被調去清洗、堆疊置物籃。
蔡父轉述兒子的說法表示,上周六上午兒子如常去工廠工作,正式員工張錦昌(五十四歲)叫兒子過去幫忙搬運一包約五、六公斤重的「鹼片」。
當時兩人一起合力將其倒入水槽稀釋當作清潔劑,未料失手讓整包鹼片滑入水裡,水槽「轟」一聲爆炸,鹼水四濺,潑在兩人頭臉、手臂及胸前

2011年10月21日

[活動消息] 100學年度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個案研討會-防制校園霸凌理論與實務的盛會

為了使推動防制校園霸凌實務工作的學校行政主管與教師,能透過對話的機制,對於校園霸凌事件的理論及處理方式能有更進一步的認識,教育部訂於今(100)年10月21日假國立中正大學大禮堂國際會議廳辦理100學年度「防制校園霸凌個案研討會」。

處理校園霸凌個案最重要的環節,在於如何讓學生勇敢說出來,使學校及老師知情並協助、處理與輔導。因此教育部規劃辦理這次研討會的主軸,除了如何鼓勵學生勇敢反映外,就放在學校老師、家長在接獲霸凌個案時,應該如何處理及相關應有的後續輔導作為。

2011年10月11日

[新聞] 歐盟嚴管玩具 限制小孩吹氣球

2011-10-11 中國時報 【陳文和/綜合報導】
     根據歐洲聯盟新近生效的兒童玩具安全法規,歐盟國家小朋友今年耶誕節假期將減少許多樂趣,比如不能再玩吹氣球、吹捲笛等傳統的派對遊戲。
     歐盟新《兒童玩具安全指令》採行更嚴格規定,要求廠商與零售商在某些原被視為無害的玩具包裝上張貼警語,比如說八歲以下的孩童沒有大人監護不得自己吹氣球。小孩常玩的吹氣就會伸長的捲笛,因為一些小飾件可能脫落掉進嘴裡,甚至噎在喉嚨中,也被列為對十四歲以下兒童「不安全」。
     另外,依動畫電影《玩具總動員3》裡「抱抱熊」形象推出的玩具熊,未來十八個月內應禁止販售,因為製造商使用了化學物質,小孩在玩具熊身上抓癢時會產生草莓的味道。給三歲以下兒童玩的泰迪熊和軟性玩具,也必須可以清洗,以免傳染疾病或導致感染。
     還有,像是可拆解的直笛與口笛等兒童樂器、寶寶玩的手搖鈴,以及帶有磁鐵的釣魚玩具組,都有可能解體而被小孩吞下,因此也都列入危險玩具。歐洲曾有小朋友吃進小磁鐵,致腸子牽引糾結,造成嚴重的傷害。

新聞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world/50406509/112011101100172.html

2011年10月4日

[新聞] 東榮國小成為嘉義縣第一所友善無圍籬校園


宋其佳/報導 

 嘉義縣政府積極推動友善無圍籬校園,今年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經費,首先完成民雄鄉東榮國小通學步道,除為學校打造一個舒適安全的通學環境外,也為地方增添一處優質的休憩空間,拉近與社區的關係。 

 為實現縣長張花冠「田園城市」的理念,改善學校親和力,縣府初步選定8所國小試辦友善無圍籬校園,除已完工的東榮國小及施工中的文昌國小外,另選定六腳鄉灣內、新港國小、番路鄉民和國小及太保市南新國小、中埔鄉同仁國小、六腳鄉六美國小等校,已經提報計畫向內政部爭取經費,如果順利明年起陸續實施。

[新聞] 超商進駐校園 恐成安全大漏洞 未管制進出 成學生翹課利器 打通校園內外 安全門戶大開

校園開放超商進駐方便學生消費,也增加校園經費,但在危安上恐怕欠缺考量?屏東高工引進超商進駐,超商就在校門口旁,並且打通校園和校外,不只對學生也對校外做生意,不過,有家長發現校方根本沒有管制,學生容易翹課、客人也可以輕易進出,校園安全出現大漏洞! 中翻英【Powered by Google AJAX Language API】,翻譯內容僅供參考。

這間超商有兩道門,一邊是面對大馬路,另一邊卻是面對高職校園。 中翻英【Powered by Google AJAX Language API】,翻譯內容僅供參考。
其實這是屏東高工為了增加學校經費以及學生消費方便讓超商經營。 中翻英【Powered by Google AJAX Language API】,翻譯內容僅供參考。
不過兩道門同時提供校園以及對外開放,有家長發現,這裡成為學生翹課的管道,也憂心外校人士潛入校園。 中翻英【Powered by Google AJAX Language API】,翻譯內容僅供參考。
學生坦承,透過超商翹課已經是同學間公開的秘密,但校方強調,有要求超商對校外開放的時段不能影響學生,但看看這個時段,放學時段對外不開放,以及下課也對校外不開放,算一算,白天值班的店員就要門關八次,店員真的會認真執行嗎? 超商經營讓校園安全出現死角,但經營內容包括販賣菸酒及垃圾食物都可能對高職生造成傷害甚至觸法,超商究竟適不適合進駐校園,恐怕還有待商榷。

資料來源:http://www.ttv.com.tw/100/09/1000922/10009229073703I.htm

2011年9月29日

[新聞] 被潑熱滾水 女學生燙傷

〔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海山高中國中部一名十三歲女學生昨下課時間,被一名男同學持熱水潑灑燙傷,雙腿、腳踝十%有一至二度灼傷,急送亞東醫院,校方仍在調查女學生是否遭霸凌受傷;而女學生經初步治療、包紮,已由校方、家長陪同返家休養。
新北市消防局昨上午十時許,接獲海山高中報案,指稱一名女學生燙傷需送醫,民生分隊人員趕到時,發現女學生持續哭泣,無法說出為何遭燙傷,救護人員評估後,發現女學生雙腿一度灼傷紅腫,腳踝約二度燒燙傷脫皮,全身十三%總燒燙傷,救護技術員給予沖水、包覆後送醫。
新北市海山國中學務主任林明俊說,被燙傷的蔡姓女學生和許姓男學生同是國一生,雖不同班,但常玩在一起,昨天上午第二節下課後,兩人玩起潑水遊戲,蔡女拿冷水潑許男,許男也不甘示弱回潑,想不到竟裝到熱水,看到蔡女大腿和腳踝等處紅腫,許男嚇得哭出來,不斷向蔡女及家長道歉。
海山警分局說,若女學生被男學生潑灑熱水受傷,依法女學生可提出傷害告訴,追訴期為半年,但因傷害屬告訴乃論,截至昨晚女學生及校方尚未報警。

2011年9月27日

孩子有沒有被霸凌? 三面向觀察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

很多小一家長擔心,孩子上學被霸凌,又不會講怎麼辦?東華大學教授、教育部反霸凌安全學校計畫主持人李明憲說,小一新生的表達能力有限,家長得從孩子的行為、身體、心理三面向觀察,如小朋友以肚子痛等各種理由不想去學校,就是最重要的觀察指標。
李明憲說,如果小朋友常以不舒服等理由,在周日晚上,或上學之前才說不想去學校,父母就得多留意了,「當然,不想去的真正原因不一定是霸凌,也有可能是不適應新環境、或遭師長不公平對待,但這些問題也都需要家長協助面對解決。」

2011年9月14日

[新聞] 新北市反霸凌 舉辦"安全校園宣誓活動"

2011-09-02 21:22:53 鳳凰網 林富貴/王汝聰新北特稿
       
新北市政府為達到「防制校園霸凌、黑幫勢力介入校園、藥物濫用」的目標,將開學第1週訂為「新北市友善校園週」。


在與會貴賓的見證下,學生代表宣誓安全校園決心。(林富貴攝影)

市府今日並於秀峰高中舉辦「安全校園宣誓活動」,由教育部次長陳益興及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秀峰高中校長徐美鈴和師生代表,協同教育局、警察局、少年隊、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督導、秀峰安全社區等代表共同簽署宣示,協力合作守護學生安全,進行「安全校園宣誓活動」

2011年8月31日

[新聞] 開學後反霸凌 中央籲地方首長正視

    100/8/21

    陳祥麟/臺北報導

 開學後,反霸凌。教育部統計,以往校園霸凌高峰多在五月畢業前夕,但今年初宣導反霸凌,寒假開學後就出現高峰,主因是被霸凌的學生比較敢說出來。教育部昨天呼籲,中小學即將開學,開學第一週是友善校園週,希望二十二縣市首長都能正視,親自到校園,了解學校是否落實推動。
 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舉辦校園霸凌國際研討會,邀請來自英國、加拿大、日本、蘇格蘭及瑞典的專家學者,分享各國處理霸凌的經驗。
 加拿大學者黛柏拉.派普勒說,加拿大青少年霸凌機率高,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百分之十二男生和百分之六女生曾嚴重霸凌別人;百分之十五男生和百分之十三女生曾長期受害。雖然多數霸凌是在學校發生,但加國民眾認為,霸凌是一種社會行為,非單一學校問題。

2011年8月11日

[新聞] 網路霸凌 新北:校方加強教育

(中央社記者黃進恭、黃旭昇台北9日電)新北市某國 中王姓女學生,遭同學在網路上以不雅言語羞辱,怒告 30多名同學誹謗。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網路霸凌行 為不足取,學生已經同意和解,校方會加強相關教育。

市府教育局長林騰蛟說,學校是社會的縮影,霸凌 事件很難根本禁絕,但必須透過教育的方式,告訴學生 若有人際摩擦,必須透過師長正常管道解決,更不宜引 外力以暴制暴。

教育局說,會檢討校方延遲通報的責任,至於外人 入侵校園一事,會加強管理校園安全,若有人滋事,第 一時間也要通報警方處理。

2011年8月9日

[新聞] 霸凌吃案?校外惡煞毆學生 校方才說沒有又改口

〔記者吳仁捷、潘杏惠、翁聿煌/綜合報導〕

新北市某高中國二李姓學弟無意中看了陳姓等兩名國三學長一眼,就被陳生等從校外召來三名幫手翻牆入校痛毆。案發後校方未依規定回報教育局校安中心,也未報警,李生家長認為學校打算「私了」,痛批校園安全亮紅燈,揚言罷免校長。該校校長說,如果家長能舉證,他絕對引咎辭職。

家長認為學校打算「私了」

爆料家長說,遭毆打的十四歲李生日前上樓梯時,不經意看了站在樓梯口兩名學長一眼,兩人誤以為李生在瞄他們,

2011年8月5日

[新聞] 校園建物安全總體檢 新北市將編兩億改善

    2011-08-05 中廣新聞/李書璇


    配合校園安全月,新北市進行校園建物安全總體檢,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也到校園內去視察各項安全狀況,包括教室燈具、吊扇牢固情形各項檢查;教育局表示,在99年已經挹注1.27億,協助174所學校進行廁所修繕;也投入1.6億改善96所學校屋頂防水防漏問題,今年更補助268萬元,協助三重10所學校,將部份走廊女兒牆的高度從110公分增高到125公分,預計明、後兩年編列2億多元,協助各校改善。
    教育部從民國100年起,將每年8月訂為「校園安全月」,新北市教育局配合宣導校園安全的重要性,由土城區安和國小作為示範國小,教育局長林騰蛟也到學校視察各項安全措施,包括
飲水機安全檢查、鐵捲門遇人穿越自動停止檢查、防撞條安全檢查、兒童遊戲器材設施安全檢查、滅火器安全檢查、教室燈具、吊扇牢固情形檢查、女兒牆欄杆高度檢查等等,暸解校園安全工作落實與執行現況。

2011年8月3日

[新聞] 新北校園體檢 鎖定建物防災安全

陳祥麟/新北報導 (100/08/03)
    

        新北市政府從今年起,把每年八月定為「校園安全月」,本月起全面進行中小學的校園建物安全總體檢、學校水質安全檢核、教師核能研習等,期待開學後提供學生安全學習環境。
     教育局表示,「校園安全月」以身心安全、建物安全、交通安全、防災安全為四大主軸,將建構校園安全守護網、暑期守護青少年青春專案、推動友善校園週、校園建物安全總體檢、學校水質安全檢核、補習班公安聯合稽查、幼童車駕駛研習、導護志工研習、教師核能研習營、防火管理人研習等工作,希望用更多元方式落實校園安全。
     教育局指出,各校應在開學前,針對校園教學設施、場域及器材設備等,定期檢核及維護管理,強化安全通報與修繕機制;並在月底前完成校園水質安全檢核,維護師生用水安全。
     教育局在本月舉辦多場研習,加強相關人員安全教育,包括幼稚園及托兒所幼童車駕駛及隨車人員研習,充實幼童車工作人員交通事故處理相關知識及能力,減低事故傷害,確保幼童生命安全;導護志工研習則希望結合學校、家庭及社區,建立學區安全環境;教師核能研習營將介紹生活中的輻射,並教導教師輻射防護措施、國內核能電廠安全總體檢相關作法。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74029

2011年7月25日

100/07/21 校園不安全點檢核手冊第二次編輯會議

100年7月21日於師大衛教系會議室舉行校園不安全檢核手冊第二次編輯會議,邀請安全學校專家,包括:臺灣國際安全學校發展中心主席李明憲教授、花蓮記憶空間學會楊芳茵總幹事、中央警察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李宗勳教授、臺北醫學大學護理學系苗迺芳教授、國立嘉義大學教育學系余坤煌教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胡益進教授、臺北市文山區興華國小王宗平校長與訓導處謝勝裕主任共同出席指導,亦邀請國健局本計畫承辦人員范辰蔚先生提供手冊擬定方向的督導與指引。

100/07/21 校園不安全點檢核手冊第二次編輯會議

2011年7月20日

[新聞] 助人最樂 志工建構幸福快樂安全校園

更新日期:2011/07/19 09:25
(李明朝報導)


 助人最樂、為善最美,桃園縣有一群交通導護和教育類志工,上課期間都會準時到學校報到,幫助同學上下課的交通的安全及協助教職人員有關校園事務,很多人都在說,少了他們真的很難想像,可見他們在大家的心中是多麼重要。

2011年7月14日

[新聞] 手機遙控直升機 校園死角拍立得

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也可以成為校園安全的好幫手!大同大學利用校內獨有的WiMAX無線寬頻網路結合Android平台終端裝置,只要手機下載影像傳輸軟體,就能變身搖控器,遠端操控偵察直升機,即時把校園各角落影像傳回,不僅能節省校安人力,未來還能化身救災尖兵深入災區。 大同大學在2009年花費1200萬,打造全台第一座WiMAX無線寬頻網路校園,學校每個角落都能收到訊號,迅速上網。去年校方買入5台裝有攝影鏡頭的德產「四旋翼遙控直升機」,成功改造原本接收WiFi的路由器,換成接收WiMAX訊號。

記者鄭語謙/攝影

2011年7月11日

[新聞] 北京師大禁止摩托車進校園 學生稱給生活帶來不便

昨日,送貨人員把摩托車停在北京師範大學門口。周崗峰 攝

  本報訊 (記者安穎)從6月下旬開始,北京師範大學禁止燃油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進入校園。有學生發帖稱,限行給生活帶來不便,建議學校允許送快遞電動摩托車進校。昨日,該校保衛科人士表示,該措施是為了保證安全,將繼續實施。

2011年7月7日

[新聞] 防制校園霸凌 營造友善校園-教育部辦理「學生事務與霸凌防治」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鑑於近來校園霸凌事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輿論關注與討論,如何有效預防及處理校園霸凌,是身為第一線教師所需具備的重要能力。為此,教育部補助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於今(100)年7月結合該校輔導與諮商學系辦理「學生事務與霸凌防治之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輔導專長增能學分班」,透過2學分共36小時的系統性課程規劃,帶領現職教師深入瞭解霸凌如何形成、發生當下危機處理

2011年7月6日

[新聞]育達營造安全校園環境 辦理敦親睦鄰活動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10704 17:48:32)近年來由於社會環境快速變遷,造成校園事件頻傳,學生安全觀念及危機意識不足,致使學生事務工作面臨重大挑戰,為強化校園安全,除加強宣導學生校外自身安全保護及學生違規行為勸導與輔導外,統籌社會及社區支援力量,介入協助處理更顯重要,以維護社區安寧,確保學生安全,並預先防範因應,爭取社會各界支持

2011年6月30日

100/06/27 校園不安全點檢核手冊第一次編輯會議

100/06/27 於師大衛教系舉行校園不安全點檢核手冊編輯會議。邀請兩位已通過國際安全學校認證的校長--興華國小王宗平校長與至善國中鍾芷芬校長出席,盼透過校長們以往國際安全學校的推動經驗,協助找出校園不安全區塊並編纂手冊檢核之。
照片:校園不安全點檢核手冊第一次編輯會議

2011年6月23日

[新聞]校園開車撞斷童腿 師:他來撞我的(100/06/16)

更新日期:2011/06/16 18:59 葉奉達
屏東一名國小男童在上學時間,進校門時遭到學校老師所駕駛的小客車撞擊,造成右小腿封閉性骨折,家長不滿老師不聞不問,還說是學生自己來撞車子的,儘管老師已經親自上門,還下跪道歉,家長還是堅持提告。

2011年6月22日

[新聞]國中泳隊跳水癱 學校判賠528萬(100/06/22)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蔡偉祺/台北報導〕台北市永吉國中游泳隊選手林俊沅,趁老師不注意以危險動作跳水,造成頸椎骨折、全身癱瘓,最高法院支持高等法院見解,判決永吉國中應予國賠四六九萬餘元,加上利息共須賠償五二八萬餘元確定。

判決指出,永吉國中主張,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該校游泳隊到北市信義國中進行聯誼賽前的練習,林俊沅利用帶隊老師姜慧蘭到體育組拿比賽資料,以危險動作跳水,造成四肢癱瘓

2011年6月6日

100年5月計畫進度報告(2)

100/05/26淡大鄭晃二教授二度參訪新北市私立南山中學,除了重新檢核申請書內容與簡報,亦對校園環境作更細微的檢視,包含:體育館、健身中心、健康中心、南山藝廊等(如照片1-3)。本次輔導亦邀請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賈淑麗科長出席,強化學校與政府機關的互助連結,共同為學生在校園所面臨的安全議題作嚴格的把關。
照片1:衛生組長向賈科長介紹體育館設備

2011年6月2日

[新聞] 攀爬手球網摔傷 學校判賠170萬

當年胡姓學童手抓手球門網子摔傷後,文雅國小將手球門移在角落禁用。 (資料照,記者謝鳳秋攝)

〔記者項程鎮、謝鳳秋/綜合報導〕台中市大雅區文雅國小胡姓學童,抓校園內手球門的網子盪鞦韆而摔傷,造成頭顱骨折及右聲帶麻痺等傷勢,最高法院判決校方須國賠170萬餘元加利息共近200萬元確定,至於學童另外請求未來護理費20萬餘元,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文雅國小校長陳素梅表示,發生這種意外誰都不樂見,她也很心疼這名學童,待收到判決,會和律師、保險公司商討給付賠償金額等後續事宜。
本案中的校方主張,95年9月1日下午,唸小3的胡姓學童在校園受傷,主要是他自己違反運動器材使用方法,與校園手球門的設置和管理並沒有關係,無權訴請國賠。
胡童及家屬則主張,當初手球門放在操場上草地,本來就不平穩,隨時可能傾倒,校方又沒派人看管,害胡童受傷,又不願與家屬協議國賠。
合議庭採信胡童家屬見解,認為一般成年人知道攀玩手球門會受傷,但胡童心智還沒完全成熟,校方對他跌倒也有責任,學校及學童須各負過失比例6比4的賠償責任,因此校方須賠284萬餘元的6成償金(170萬餘元)。

新聞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31/today-so12.htm

2011年5月6日

100年5月計畫進度報告(1)

100/05/04 中臺科技大學何清治教授與師大胡益進教授參訪臺北市文山區興德國小並針對認證申請書、簡報內容作輔導,同時興德國小請學生作校園導覽(如照片1),詳細介紹校園環境及安全學校推動、改善的過程,加深輔導委員對該校執行特色的印象。本次參訪中,興德國小的社區意見領袖(如:里長、家長委員)皆全員到齊,顯示出興德國小的安全推廣工作與社區有緊密的結合。
照片1:興德國小的校園安全解說員

2011年5月3日

100年4月計畫進度報告(2)


100/04/26 師大胡益進教授與至善國中鍾芷芬校長至辛亥國小進行認證輔導,針對校園環境作更細節的檢視。例如:樓梯台階縫隙裏的青苔、椰子樹上的巨型枯葉、消防設備等。同時,輔導委員建議南棟1樓體育器材室旁的活動空間,新增防撞墊料與遊戲器材地面軟墊,這些為提升學童安全的改善措施可列入參訪動線。
照片1:辛亥國小修校長向輔導委員解說地面高低差警示線

2011年4月27日

100/04/25 三縣市跨局處聯繫會議

100/04/25於師大衛教系會議室舉行三縣市(臺北市、新北市及嘉義市)跨局處(衛生局、教育處及交通局)聯繫會議。邀請各局處校園安全事務承辦人、計畫參與學校的校長、學校職員共同參與;同時邀請臺灣國際安全學校認證中心主席李明憲教授蒞臨指導。目的透過專家指導與各局處資源的整合,擬定有關學童上學交通安全及學校緊急醫療處置議題之共同方針,並針對其它安全相關之議題,於工作指引發展時提供建議
照片:李明憲教授向與會人員說明國際安全學校的推動宗旨與目標

100年4月計畫進度報告(1)

100/04/07 淡江大學鄭晃二教授與師大胡益進教授參訪新北市私立南山中學,對於認證申請書、簡報內容提供建議與指導,同時巡視校園環境。過程中除了安排認證參訪動線以外,亦檢核校園危險區塊。如下圖廁所門口地面濕滑,輔導專家請學校盡快改善。


照片1:廁所門口地面潮濕容易使學生不慎滑倒

2011年3月25日

100年3月計畫進度報告(2)

100/03/22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於興華國小舉行「100年度臺北市申請國際安全學校認證輔導機制說明會」。邀請臺北市國中、小學校長與相關成員共同參與,並邀請臺灣國際安全學校發展中心李明憲教授說明國際安全學校的宗旨與推動模式。同時,請已通過認證的學校(如:興華國小王宗平校長、龍山國中林美娟校長)分享推動經驗。最後,體衛科趙平南科長勉勵各所學校一齊為優質的安全學習環境作努力,讓我們的下一代都能安全學習、快樂成長。


照片1:本次說明會之看板

2011年3月23日

100年3月計畫進度報告(1)

100/03/21 臺灣國際安全發展中心主席李明憲教授偕同臺灣師大衛教系胡益進教授至嘉義市港坪國小出席「嘉義市國際安全學校認證啟動儀式」。相關新聞報導與活動圖片如下:

照片: 嘉義市長黃敏慧轉動船舵象徵帶領全體學校朝安全校園的目標直航


2011年3月18日

安健學校電子報blog正式成立!!!

臺灣安健學校電子報部落格係中華民國學校衛生學會承接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建構支持性的安全學習環境暨輔導國際安全學校認證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而成立。內容包含計畫參與學校(見部落格首頁超連結,共6間)之推動過程與成果與安健學校新知,供各界參考。請各位定期瀏覽或訂閱,以便即時收到更新訊息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