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9日

[新聞] 被潑熱滾水 女學生燙傷

〔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海山高中國中部一名十三歲女學生昨下課時間,被一名男同學持熱水潑灑燙傷,雙腿、腳踝十%有一至二度灼傷,急送亞東醫院,校方仍在調查女學生是否遭霸凌受傷;而女學生經初步治療、包紮,已由校方、家長陪同返家休養。
新北市消防局昨上午十時許,接獲海山高中報案,指稱一名女學生燙傷需送醫,民生分隊人員趕到時,發現女學生持續哭泣,無法說出為何遭燙傷,救護人員評估後,發現女學生雙腿一度灼傷紅腫,腳踝約二度燒燙傷脫皮,全身十三%總燒燙傷,救護技術員給予沖水、包覆後送醫。
新北市海山國中學務主任林明俊說,被燙傷的蔡姓女學生和許姓男學生同是國一生,雖不同班,但常玩在一起,昨天上午第二節下課後,兩人玩起潑水遊戲,蔡女拿冷水潑許男,許男也不甘示弱回潑,想不到竟裝到熱水,看到蔡女大腿和腳踝等處紅腫,許男嚇得哭出來,不斷向蔡女及家長道歉。
海山警分局說,若女學生被男學生潑灑熱水受傷,依法女學生可提出傷害告訴,追訴期為半年,但因傷害屬告訴乃論,截至昨晚女學生及校方尚未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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